胶东在线11月29日讯(通讯员 张先林)为推动烟台市人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人防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良好的人防市场环境。近日,烟台市人防办和市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在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招投标领域试行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参与人防工程开发建设、维护管理等项目的招投标企业中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在评标中进行信用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信用状况良好的相关企业。发挥专业化信用服务机构人员、技术、服务优势,以大数据为支撑对市场主体实施信用评价和“精准画像”,让信用报告使用者全面、客观地了解掌握人防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确保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
《通知》的下发,标志着烟台市人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是烟台市人防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体现。
下一步,烟台市人防办将进一步加大人防领域信用建设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健全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努力打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人防从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