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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16〕25号)

导读: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

《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12日

(此件发至县级)


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随着社会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监督的意识和愿望不断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4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 把握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公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法治化建设,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提高依法公开工作水平。

——坚持服务优先。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为目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提供优质政务信息服务,扩大公众参与,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坚持创新推动。坚持把创新突破作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手段,创新政务公开体制机制、载体形式和方式方法,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不断增强公开实效。

——坚持正面引导。加强权威信息发布,强化重大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传播正能量,凝聚社会共识,以政务公开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

(三)工作目标。2016年,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加强机构整合和力量配置,深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重要政策解读、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到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高,以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 明确重点内容

(四)推进决策公开。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引导公众更广泛地参与决策,增强决策透明度。决策作出后,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有关文件。建立规范性文件相对集中公开机制,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要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五)推进执行公开。推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公开,紧紧围绕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和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政府常务会议、政府文件提出的重要事项,主动公开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并根据工作进展和任务节点,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以适当方式定期公开意见采纳情况。建立督查、审计工作公告制度,公开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对执行坚决、落实迅速、效果显著的单位进行典型宣传,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也要向社会公开,促进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六)推进管理公开。健全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内容发生变化时,各级审改牵头部门要将更新内容向社会公开,本级政府网站要及时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级政府要根据各自的事权和职能,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推动执法部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救济途径等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执法结果。推进市场监管公开,及时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有企业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执法检查、问题整改、事故处理等监管信息。构建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快“昆明市市场主体信息服务监管平台”和“信用中国(昆明)”网站建设,实现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在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归集和公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情况公开,重点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减灾救灾、慈善事业等信息。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加大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七)推进服务公开。提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目录体系,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通过显示屏、发放办事手册等方式向办事人公开服务事项。制定发布工作标准和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快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充分发挥网上办事大厅的作用,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也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清单内容须包括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服务时限等要素,清单要在昆明机构编制网、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门户网站和各级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政务服务(投资项目审批)中心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定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导意见,教育、卫生计生、水电气暖、交通、通信、社保、环保、农业农村、文化、体育、科技、金融等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制定本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具体办法,依托政府网站搭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服务平台。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公开,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事项的方式、操作模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信息,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及综合信息平台,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法规、推介项目名单、示范项目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