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由蕲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包括2020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结合我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蕲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蕲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系(地址:蕲春县漕河镇天禧孵化园A栋4楼,邮编:435300,联系电话:0713—721045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蕲春县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鄂政办发〔2020〕41号)、《2020年黄冈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有力支撑。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不断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应有效应。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2020年,我县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部门年度责任目标、营商环境等年度重点考核,各乡镇办、各部门将政务公开纳入日常常规工作进行分工部署,一级一级将任务分解到责任科室责任人。县政府办会同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加强对乡(镇)、县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协调、监督,加大专业人员培训投入,强化队伍管理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县政府办统一设计了《蕲春县人民政府政府网上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进一步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
(二)完善标准目录汇编。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依法落实主动公开要求,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了县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15个乡(镇)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和36个县直部门单位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
同时,及时公开脱贫攻坚、生态环保、重大项目建设、教育、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障、财政资金、人事招录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信息,2020年,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4899条,其中信息公开类3302条,保障群众知情权。
(三)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县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了“疫情防控”专栏,积极传达疫情防控精神及要求,共发布疫情防控信息667条,各地各部门利用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疫情管控、卫生防护、复工复产等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掌握权威信息,保障信息的及时性、针对性和专业性,引导群众增强疫情防控信心。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协调会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是否有效、是否应该公开、公开后可能会带来的影响等进行综合分析,规范政府依申请公开办理,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依法保障群众合理信息需求。2020年,我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已办结31件。
(五)及时回应民众关切。自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县政府以政府网站、各政务新媒体、12345热线电话为主平台,及时回应民政关切,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医疗卫生、人事招录、城镇规划、征收拆迁、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方面开展互动交流,在提高政策宣传、引导群众舆论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拓宽政民互动渠道,进一步为群众诉求提供便捷服务,全年政府网站部门信箱留言313 件,12345热线电话126753个,办结率达到100%以上。
(六)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保障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仅在县政府解读的材料就有15篇,各地各部门也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及时回应关切、发布政策解读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百余条。
(七)加强平台载体建设。继续完善传统媒体,创新发展新媒体。各地各部门继续发挥公示栏、公示牌、电子显示屏作用,主动公开低保人员、资金分配、政策解读等信息。2020年5月,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蕲春县人民政府网集约到黄冈市人民政府网,有力地提高了门户网站的安全指数。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每季度对县内政务新媒体进行一次抽检,截至目前,我县有运营中的新媒体账号41个,对有问题的政务新媒体我们都进行了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县各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宣传栏、宣传资料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6750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共26700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开的政府信息共23210条;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栏(屏)、公开资料等其他渠道和方式公开的政府信息共 56840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0
0
规范性文件(含各行政机关以本机关或本机关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公文)
56
46
4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1535
547
5829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7784
-587
8638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5313
-359
19562
行政强制
209
9
2058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55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57
400656875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20年,全县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1件,按时回复办结30件,延时办结 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0
0
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
0
0
0
0
0
3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1
0
0
0
0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度,我县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0件,均已办结。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0件,已被法院驳回原告。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21年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