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推动各市和省直部门更好履职尽责、践行承诺、狠抓落实,现将《问政山东》第25—36期曝光问题部门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省公安厅
2019年8月22日,省公安厅参加了《问政山东》第二十五期直播问政(回头看),节目曝光问题整改及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情况如下:
一、曝光问题整改情况
对节目中曝光的交警执法不规范问题,省公安厅派出工作组联合潍坊市公安局调查组到寿光现场调查督办。一是迅速调查核实。封存了寿光交警大队羊口中队近三个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涉事民警与涉事辅警分别作出停止执行职务、停止工作并接受调查处理的决定。二是强力部署整改。9月6日,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范华平召开约谈会议,约谈潍坊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通报近期突出问题,深入摆查根源,部署推进问题整改和严抓队伍管理的工作措施。8月27日,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丁冠勇主持召开全省公安机关视频会议,对货车超载治理工作和交警队伍管理进行再强调再部署。三是开展整治行动。制定《严打货车超限超载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严打货车超限超载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通过错时整治、异地用警、合成警务等形式,坚持顶格处罚、无缝管控,最大限度挤压货车严重违法空间。四是实施区域联动。部署鲁西北片区、鲁东北片区、鲁南片区“三大片区”联合整治行动,紧盯超载货车集中通行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以打击货车超载源头顽疾为目标,实施区域联勤联动,开展异地用警交叉执法,最大限度延伸整治区域、最大限度壮大整治声势、最大限度扩大整治战果。截至目前,三大片区共计开展统一整治行动6次,查处货车超载违法487起,打掉货车超载源头2处。
二、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情况
(一)建立严打非法“带路”办案机制。下发《严打非法“带路”行为净化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办理非法“带路”“带车”等相关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部署开展严打非法“带路”行为净化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专项行动,明确非法“带路”“带车”等相关案件的8类违法犯罪情形和适用法律,进一步统一办案思想、规范工作流程,指导各级公安机关落实多警种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侦办非法“带路”“带车”案件。
(二)健全完善联合治超工作机制。联合交通运输部门落实联查联动机制,落实工作职责和执法流程,统一货车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继续在货物运输主通道、重点桥梁入口、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出口道路等重要路段和节点,推广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对全省50处联合治超站和170处治超点位置进行统筹评估优化,扩大治超网络。
(三)建立加强源头监管长效机制。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健全车辆注册登记、市场准入和路面执法等相关信息的共享机制,对本省的货车和运输企业违法情况进行分析,督促公路运输管理机构落实“一超四罚”惩戒措施,加大对运输企业、货运站的处罚力度。对外省货车和运输企业在我省违法的,抄告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同时,一并抄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督促落实处罚措施。对“渣土车”超限超载违法信息及时抄告当地住建部门,强化源头监管。持续加大对车辆非法改装的企业问责,对车辆改装单位连带问责,从源头管控车辆非法改装。
(四)建立规范执勤执法保障机制。制定《交警执勤执法“十个一律”》,明确提出“一律不准超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实施检查和行政处罚;一律不准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只罚款不纠正;一律不准制定和执行罚款收缴合并的制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一律不准指定事故车辆救援单位和维修厂家;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中一律不准违规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以及任何形式的搭车收费;一律不准向下级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工作要求,全面规范执勤执法行为。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8月22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参加了《问政山东》第二十五期直播问政(回头看),节目曝光问题整改及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情况如下:
一、曝光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临沂第九实验小学拖欠账款问题。8月22日晚节目播出后,省市区连夜多方协调对接。23日上午,省工信厅带领省清欠工作专班督导组赴河东区现场督办,学校按合同约定现场兑付78.19万元,企业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二)关于岱岳区夏张镇人民政府拖欠账款问题。直播结束后,岱岳区政府立即召开整改落实工作会议,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要求。8月23日,夏张镇政府会同区财政局制定了还款计划,确保10月底前分两次清偿完毕。8月24日,省工信厅带领省清欠工作专班督导组进行现场督办,岱岳区夏张镇政府与山东天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约定9月13日前支付60万元,其余款项待工程审计结束后,于10月底前付清。目前,夏张镇政府已于8月30日、10月23日分两次付清了全部款项。岱岳区清欠专班对天南集团负责人李长春进行了回访,该负责人表示满意。
二、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情况
(一)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民营企业合法利益保障机制。督促拖欠主体针对每项剩余欠款,落实清偿资金,明确偿还时间。除进入司法程序、企业破产等特殊情况外,督促无分歧账款尽快清偿到位。组织开展清欠工作第三方评估,适时开展实地核查或回访相关民营企业,了解问题是否真正解决到位、企业是否真正满意,确保广大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截至11月底,全省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总额381.52亿元,已偿还321.68亿元,偿还比例84.32%,高出全国23个百分点,居全国第6位。进入12月以来,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力度,提速还款,截至12月13日,全省拖欠总额381.19亿元,已偿还336.02亿元,偿还比例88.15%。
(二)坚持立行立改,完善责任主体落实机制。对督查、评估等发现的问题,迅速采取措施,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对经法院判决、仲裁后应付的拖欠案件,督促拖欠主体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兑现还款。对企业投诉的问题线索,按照“属地管理、谁监管谁负责”原则,核实并督促拖欠主体积极解决,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瞒报漏报、久拖不决、欺上瞒下、打击报复的典型案件,严肃追责,公开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