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小陶镇党委、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要点,围绕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镇工作建设,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一)完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法治工作。2020年因人事调整,小陶镇党委、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小陶镇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2016-2020)规划》,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了年初有计划,任务有分工,工作有人抓,过程有记录。主要领导逢会必讲法治建设,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内容。
二是认真组织学习,树牢法治观念。通过召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个人自学等,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并系统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制度建设情况
镇政府聘有法律顾问,在涉及重大项目、工程时所有合同、文件都会咨询小陶司法所、法律顾问的意见,并根据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2020年全年累计听取法律顾问、小陶司法所18条意见、建议,做到重大项目、重大决策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根据有关规定,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规范性文件,均按照法定要求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针对村集体经济、招投标项目,在依据上级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符合本镇实际的规章制度。今年来,因《民法典》的颁布与宣传,镇政府共修改各类规章制度16条,设立新的招投标规则,制定小陶镇农村建房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废止与《民法典》不符的规章制度4条,修改并完善了34个村的村规民约。
(三)转变政府职能情况
一是认真梳理权责清单。按照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政府及相关站所室的法定责任,建立岗位责任制,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等行为。同时因经济发达镇机构改革,通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及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逐步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政府执行职责的规范化。
二是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严格落实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将涉农资金、社会救助、为民办实事、阶段性工作等内容向社会定期公开。目前,全镇共有各类公开宣传栏80余处,共公开事项1000多条。
三是政府服务体系健全。按照“公正、便民、廉洁、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镇、村、组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在镇政府一楼设立行政服务中心,落实计生、民政、财政、社保、信访等便民服务窗口,公开完善了各项制度和办事程序,制定了首问责任制、公开承诺制、来访接待、服务登记、事项办理等制度。同时,将重要的规章制度上墙,要求每位干部都照章办事。将每周二定为包村干部下村日,集中为群众办事,同时要求包村干部做好群众接待工作,记好住村值班日记,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群众。
四是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制度。严格按照永安市相关文件,工程项目超30万元的一律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进一步完善镇、村两级招投标项目流程,将司法所、村建站、水利站、公路站等职能部门纳入招投标领导小组,由镇长挂组长,严格招投标程序。
(四)行政执法情况
镇涉及执法站所5个,共有执法人员13人,但持有执法证的人员仅有3人已不能满足建设法治政府要求。按照法制办要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20年9月24日我镇共有39人报名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其中27人通过考试。成立综合执法办公室,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各项执法情况。例如2020年9月,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我镇严格按照执法相关程序,对陈明聪涉案违章建筑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整个拆除过程依法做好录音录像工作。
(五)社会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情况
进一步推进“六无”村(社区)建设,积极开展综治平安建设活动。在镇政府及各村建立了信访评理室、综治工作站、人民调解室,实行坐班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共受理来访来信29件,办结29件,办结率100%,其中化解信访积案1件。聘用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均被评为三明市金牌调解员),建立“老刘调解工作室”,排查各类矛盾纠纷91起,调处成功89起,调处成功率97.8%。今年以来,未发生影响全镇社会稳定的重大刑事、治安安全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进一步优化了服务发展环境。深入农户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及有相关政策,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今年来共开展扫黑除恶、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宣传活动20余场,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30余条,固定宣传栏40余块,受教育人次15000余人,在全镇掀起了扫黑除恶的热潮。
(六)普法教育宣传建设情况
我镇将法治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共计开展学习4次,提高了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全年组织镇干部职工参加宪法法律业务培训班4期,培训人次230人;5月份法律顾问开展法律专题讲座1场次,受训人数达80余人次;另外纪检、司法所、妇联等部门单位共组织法治学习4次,受教育人次150余人。严格要求,加强“七·五”普法教育,督促干部职工认真做好法律笔记,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增强了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共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知识考试2次。
(七)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