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靖江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意见(试行)》,优化轻微违法处置机制,除涉及重大安全生产和环保突出问题外,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轻微违法实行“一次告知、二次提醒、三次约谈、四次处罚”。去年,泰兴市践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制度,梳理了176项不予处罚事项、88项从轻减轻处罚事项,为市场主体构建了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我市各部门也积极探索,其中市应急管理局今年4月出台《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明确20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这是在安全生产领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鼓励企业自主守法的探索改革。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行政执法人员向医药高新区正扬杀菌保鲜技术(泰州)有限公司、春胜汽车配件厂两家企业送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对其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