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公開了近日印發的《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資助規定》(下文簡稱《規定》)及有關負責人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按照新規,我國將進一步擴大博士后基金經費使用自主權,探索實行“包干制”。
2019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指出:“進一步提高基礎研究項目間接經費佔比,開展項目經費使用‘包干制’改革試點,不設科目比例限制,由科研團隊自主決定使用。”
這是政府工作報告首提科研項目經費“包干制”,主要是為了破除傳統的項目經費預算制的不合理限制,給研究人員更大的科研自主權,有利於結合科研實際,把科研經費用到刀刃上。
對博士后研究人員的經費資助,實行科研經費“包干制”,不但有利於博士后研究人員開展自己感興趣的研究,而且,也對培養青年科研研究人員形成健康的科研價值觀念,以及整體改良科研生態不無裨益。
據介紹,《規定》根據博士后研究人員的特點,對博士后基金經費使用提出了三方面的要求:一是申請人無需編制項目預算﹔二是以信任為前提,實行項目承擔者承諾制,申請人必須在申請書中作出遵守科研作風學風誠信、資助經費全部用於與研究工作相關支出等方面的承諾﹔三是簡化流程,下放自主權,獲資助人員在既定的經費使用范圍內自主統籌使用資助經費。
這切中當前影響博士后研究人員開展研究的關鍵問題。現在的預算制度在申請立項時,就要預計科研會取得怎樣的創新成果,列出具體的開支預算,等項目被批准后,必須按照當初的預算列支,一旦超出預算,就屬於違規。這是不符合甚至違反科研規律的。科研工作還沒有開展,怎麼能准確預測到創新點在哪裡?能預測的創新還是創新嗎?科研工作的具體開支,應該根據研究情況而定,怎麼能預算得分毫不差?
為通過立項獲得資助,不少科研項目的預算,就變為“拍腦袋”填數據,這帶來兩方面問題。一是嚴格按經費預算進行,預算沒有列支的項目支出就不能支出,影響科研活動的開展﹔二是在具體科研活動中,有的預算要支出的項目,實際並不需要,但為了通過審核,必須花這一筆錢,導致科研經費“合規”浪費。媒體曾報道,有的科研項目花上千萬元買來的設備被閑置。這種預算制管理,對於剛投身科研的博士后研究人員來說,可謂從一開始就扣錯了扣子,有的博士后就向科研前輩討教怎麼編制預算,以及“倒騰”經費。
實行“包干制”,有利於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當然,新的問題也隨之而來:科研人員亂花錢怎麼辦?怎麼進行監督?《規定》提到的“以信任為前提”極為重要,預算制是基於“不信任”或者“不太信任”而構建的,是以防范科研人員為前提的,這反而約束科研人員的創造活力。而科研要取得創新成果,需要釋放科研人員的創新活力,要對科研人員有基本的尊重、信任,以及對科研失敗的寬容,這會讓科研人員有更強的學術尊嚴和榮譽意識。
實行“包干制”,還需要同步建立兩項基本制度。一是學術同行評價制度,即對研究人員的學術能力、學術成果,由同行專業委員會進行專業評價,這引導研究人員把精力用在學術研究之中﹔二是科研經費公開制度,對於不涉及機密信息的科研經費支出(包括支出細目),應該對外公開,接受監督,這就既能落實科研人員的自主權,又防止科研經費被濫用。(熊丙奇)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