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各项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蓬勃发展,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并站稳第一方阵,先后荣获了“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全国检察机关特赦检察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等3个国家级奖项以及“全省最美禁毒团队”“全省岗位学雷锋标兵”“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等3项省级荣誉。
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根本要求,把党建带队建工作摆到更加突出位置,积极开展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的实践探索,改变了以往不同程度存在的“轻党建、重业务”倾向,推动了干警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同提升、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促进,形成了党建越是扎实、队伍越有活力、业务越发出彩的良好态势。
实施“头雁”工程,构建“党建+检务”雁阵队形
一个雁阵要飞得高、飞得远,就要靠合理的阵型编队齐飞,而一支检察队伍要有向心力、战斗力,也要有最优的“雁阵队形”,头雁领航、群雁齐飞。2019年以来,以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和林为班长的新一任党组牢牢把握检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把党建工作作为引领一切工作的根本,突出了党建的“头雁”地位,着力构建“党建+检务”雁阵队形。一是于2019年5月出台《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突出党建的统领地位,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把党的政治建设贯穿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二是2020年初,针对院内机构改革实际,调整充实院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同时以部门为单位重新设置党支部,配齐配强支部班子,形成年龄结构合理、素质结构优化、战斗力较强的党务干部队伍,切实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优化检察队伍的“雁阵队形”。三是大力加强党建阵地建设,建成党员活动室、干警书屋、党建文化长廊等面积达900多平方米的活动阵地,使之成为增强干警党性修养的“雁群成长基地”。作为湛江市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2019年11月份开放以来,全市共有120多个单位前来参观学习。
制定“插旗亮牌”党建工作目标化考评,打造检察队伍“战斗堡垒”
检察机关是否有很强的向心力、战斗力,取决于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是否发挥出来。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把“支部建在部门”,着眼于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发挥党支部在各业务部门里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一是制定“插旗亮牌”党建工作目标化考评,激发各党支部活力。出台《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插旗亮牌”党建工作目标化考评实施办法》,每季度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等五个方面开展先进党支部评选活动,对先进党支部颁授红旗,对落后党支部亮出黄牌,促进各支部比思想、比作风、比效能,力争上游。二是探索开展现场式、访谈式、体验式微党课,提升支部党性教育成效。结合“党课开讲啦”活动,组织各支部或联合或独自参观古田会议旧址、黄学增烈士故居等红色教育基地进行现场式微党课,利用党员活动室开展访谈式微党课,前往廉江平山岗村扶贫工作点开展“汇聚检察力量,助力脱贫攻坚”主题党日活动,进行体验式微党课,不断探索党课形式,增强党性教育实效。三是创设“支部园地”,展示支部动态和精神面貌。每个支部结合本支部特点,在办公楼电梯口、走廊等位置,创设支部园地,园地包含支部组织机构、每月一星、支部工作法、党员生活剪影、党务公开、学习园地等内容,随时更新支部动态。
开展“树典型、学先进、创一流”活动,发挥党员干警先锋作用
事业发展,关键在人。充分发挥党员干警先锋作用,锻造检察队伍的“主心骨”,对检察事业发展至关重要。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树典型、学先进、创一流”活动,引导党员干警争先创优立标杆,让广大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一是出台《中共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党员先锋”“积极分子”评选办法》,自2019年开始,每个支部每月评选1名“党员先锋”或“积极分子”,截至今年6月份共评出270人次“党员先锋”或“积极分子”。通过采取佩戴党员徽章、创建党员服务队、设立党员先锋岗、争当服务群众标兵、党员承诺践诺等措施,强化广大党员干警先锋意识,激励检察干警干事创业燃激情。二是以党员干警为主体,成立干警读书会,以读书沙龙、办案经验分享、案例研讨等形式,为干警提供崭新的学习交流平台,促进干警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同时以党员检察官为骨干,采取员额检察官导师和检察官助理学员“一对一”集中强化培训的形式,做好青年检察官助理培养成长工作。三是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活动,每月在党员活动室为党员集中过“政治生日”,目前已为90多名党员过上“政治生日”。通过重温一次入党誓词、说一句政治生日感言、赠送一张政治生日贺卡、赠送一本学习书籍、齐唱一首红色歌曲、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六个一”活动,强化干警的党员意识,激发党员干警在检察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谢欣欣 高亚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