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
2021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单位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四)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五)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六)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七)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八)实施耕地保护制度。
(九)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
(十)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措施并指导实施。
(十一)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
(十四)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十六)推进林长制工作。
(十七)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十八)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
(十九)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二十)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二十一)指导全市国有林场改革、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二十二)林业重大违法案件执法监管工作。
(二十三)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市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二十四)参与研究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城乡建设近期目标和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二十五)参与城乡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各类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各类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组织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审批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
(二十六)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各项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综合利用。
(二十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设计、市政工程设计的管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优秀历史建筑和市级以上历史文物古迹的规划管理;负责全市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市政规划设计单位的资格或资质的审查与报批;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招投标的监督服务工作;负责市城乡规划展览馆日常接待、维护和管理工作。
(二十八)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森林监察工作,办理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森林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二十九)领导、协调、检查、监督市辖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负责市辖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班子和副科级以上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执业资格的统一申报、管理工作。
(三十)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交办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